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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诉人PK火热备战中!浙江选手:印象最深的画面是这个——

浙江检察 2021-04-26

第2642期

文字:范跃红 龚婵婵 刘培昂

视频:龚成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和第一至第四检察厅决定于今年下半年联合举办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竞赛旨在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捕诉一体改革对刑事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以业务竞赛为抓手,促进“学、练、训、评、赛”有机融合,进一步提高刑事检察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


据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分别推荐4名参赛选手参赛,总计132人。


目前,来自全国刑事检察业务条线的132名参赛选手正在进行紧张集训。他们在备赛过程中有哪些心得体会?这样一次在历练中成长的机会,又触发了怎样的思考?在紧张的集训之余,多位选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浙江是记者采访的第三站。


浙江受访参赛选手:


胡森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主任


何桥

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

第四检察部主任


记者:在备赛过程中,如果可以定格,印象最深刻的画面是什么?


胡森: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大家在一起组织串讲、讨论的画面。一是纯粹,大家专注于每个法条、每一个司法解释、每一种学术观点的讨论与研究,有一种重返校园的美好感觉;二是补益,每一个人既是学生又做老师,不断的相互学习,相互吸收,既学到了知识,又促进了友谊。


何桥:备赛过程中,最难忘的就是浙江省检察院组织的一场疑难复杂案件的庭审观摩,这也是我从检多年来所经历过的最复杂的一场。从庭前的讨论到庭审中的观摩再到庭后的总结,这样的实战让我越发体会到,只有将备赛的成果转化为自身的能力,最终反哺于我们的实践办案,并带动身边的公诉人共同进步和成长,才能从“一枝独秀”到“百花齐放”。这也是我认为的比赛的终极意义吧!


记者:回顾今年在浙江省参加选拔赛的经历,哪个环节最吸引你?当时自己的表现如何?


胡森:笔试环节。这次的笔试除了持续时间长、强度大、对体力和脑力双重考验的特点以外,特别突出实案实训,针对性比较强。今年是扫黑除恶的收官之年,也是浙江省司法规范化提升之年,这次笔试题目选取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真实案件,涉及10多个罪名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应用,非常考验参赛人员短时间提炼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的能力。


何桥:最吸引我的环节是辩论。首先,辩论赛一直是浙江检察系统一个极具影响力的岗位练兵活动,早在2014年,我就参加过地市级的控辩大赛,并且取得了较为优异的成绩,之后我还参加了浙江省检察院组织的控辩赛和自己院里的“每周一辩”等活动,过程中也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和激情;其次,就比赛本身而言,辩论环节最考验个人的综合素能,需要双方选手交流、对抗的环节,最为精彩;再次,就公诉技能而言,辩论也是当前公诉人亟待提升的必备素养,有助于培养和段炼公诉人的出庭应对能力。


记者:如果说每一次比赛都是一次历练,那么,比赛中您最大的成长点是什么?


胡森:十分感谢组织给我这次比赛的机会。从检11年来,我办理了1000多件案件,而这次比赛我收获最大的就是系统梳理了刑法知识,包括法条、司法解释这些条文规定,刑法学的前沿理论问题,还包括最高法、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指导案例,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知识体系,对检察工作也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何桥:如果说每一次比赛都是一次历练,那么自比赛以来,我最大的成长就是——戴圣的《虽有嘉肴》中那句“知不足,然后能自反;知困,然后能自强”。在从检八年多的时间里,我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比赛不下十余次,在这次国赛的选手中也算是一股“后浪”了。比赛的鞭策作用,不仅在于自我加压、自我磨炼,更在于感受那份“山外有山、人外有人”的内心境界。比赛的过程于我而言,也绝不仅仅是一种学识和业务的精进,更是自我成长的一种修为!


记者:您对全国十佳公诉人竞赛还有哪些建议和期许?


胡森:备赛到现在,其实内心已经不仅仅是简单把这作为一次比赛了,首先当然是希望自己能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但更多的是期待通过132名参赛选手的精彩呈现,能够让业内业外的同仁、专家学者甚至普通老百姓,可以对我们整个公诉人队伍、对我们刑事检察工作多一份了解、理解和肯定。现在基层公诉人压力真的非常大,但我们一直在坚守,坚守那份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赤诚。


何桥:我喜欢逐浪的感觉,期待与全国的高手过招、学习!建议结合当前检察体制改革等新变化、新情况,不断完善比赛的形式。比如针对捕诉一体化以及专业化分工的办案要求,设置不同的比赛项目和类型,制定不同的比赛内容;针对当前办案组和专业办案团队的需要,尝试团队竞赛的模式,培养团队凝聚力和团队作战能力。


“浙江站”分管领导有话说——


孔  璋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加强公诉人队伍建设,是浙江检察机关高水平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的应有之义。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围绕人才引进、综合素能提升、品牌建设等加强对公诉人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以公诉人“小窗口”的出彩为浙江检察的“大窗口”添彩。


据悉,浙江检察机关

有三招建设公诉人队伍——


一是围绕“引智引才”建设,厚植公诉人队伍基础。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通过选调、遴选、招录等方式,集聚了一批优秀青年人才。我们把这批引进的优秀人才优先分配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既给他们提供充分锻炼、展示自己的平台,又在工作实践中适时给他们压担子,还通过组织系列培训为他们成长成才搭梯子,对培养和储备优秀公诉后备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围绕一流公诉人队伍建设,强化公诉人队伍综合素能。一名优秀的公诉人,既要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又要有渊博的知识储备;既要注重平时经验积累,又要有临场发挥的实战能力;既要有敢于担当、敢打敢拼的斗争精神,又要有善意、审慎的人文情怀。近年来,我们通过“浙检大讲堂”“青年干部培训班”“检察官辨法沙龙”等系列培训,举办全省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控辩大赛等比赛,组织庭审观摩、听庭评议、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一系列活动,实现“教、学、练、战、赛、考”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全省公诉人队伍综合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


三是围绕十佳公诉人品牌建设,努力形成优秀公诉人团队。组织评选一批业务精湛的骨干人才、办案能手,建立全省刑事检察专业人才库;积极创造业务骨干到法院、金融、环境、食药等专业性强的单位或部门学习锻炼的机会,并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刑事检察人才统一调配机制,全力锻造以领军人物为领头雁、业务骨干为主体、青年干警为后续力量的梯队式公诉团队。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王晗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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